劳动仲裁需要递交哪些材料劳动仲裁证据可以当庭提交。劳动仲裁庭开庭时,在征得首席仲裁员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当庭提交证据。但由于是当庭提交的证据,对于部分需要一定时间和条件才能实现质证的证据,对方当事人可以不予认可或者附条件认可
劳动仲裁需要提交这些材料:1、劳动仲裁申请书,由申请人提交;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证据性材料。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都有义务提交。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劳动仲裁提起是需要递交的材料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7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