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委托合同出现可撤销的情形时,当事人可以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委托通常是可以撤销的,因为通常委托的作出,仅仅是为了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如果作出的委托在特定的情况下,涉及到第三方的权利义务问题,轻易撤销委托可能损害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因此可能通过不可撤销委托的方式来维护各方的利益平衡。但是不可撤销委托设立,必然允许在特定情况下撤销,那就需要根据法定或者约定事由来确定,因此在这个角度上说也是可撤销的。 委托合同是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 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第一百六十五条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