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每个地区申请蓝领公寓的情况不同。以杭州为例,个人不能申请蓝领公寓,由外来务工人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所在区蓝领公寓管理机构进行申报。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携带承租意向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材料向蓝领公寓管理机构提交申请,蓝领公寓管理机构进行审核,公示后确认资格。
【法律依据】:
《杭州蓝领公寓(临时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
第四条 租赁蓝领公寓,一般由外来务工人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所在区蓝领公寓管理机构进行申报,入住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为非杭州市区户籍,且申请人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二)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金;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杭州市区无房;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同时申请市、区两级公共租赁住房及其他区蓝领公寓。
(五)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符合申请地政府(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入住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仅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第五条 用人单位按以下程序申报蓝领公寓:
(一)受理。用人单位按照蓝领公寓受理通告的要求,受理本单位符合入住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申请,并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进行核对校验。
(二)公示。用人单位将申请材料规范、完整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房产等情况在本单位公示5天,并接受举报。
(三)申请。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蓝领公寓入住申请人员信息、租赁需求后,向蓝领公寓管理机构提交申请相关材料。
(四)审核。蓝领公寓管理机构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用人单位及入住申请人员相关信息在区政府(管委会)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认单位租赁及申请人员入住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