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公司分立的条件: 1、公司分立应当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分立决议,按照法定表决程序通过; 2、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 通知债权人 ,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