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临沂市工人文化宫成立于1991年,是一家公益性文化机构,其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补助和社会捐赠。作为一家公益性机构,临沂市工人文化宫的员工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该机构的员工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另外,员工还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享受相应的住房补贴。除此之外,根据临沂市工人文化宫的具体情况,该机构还可能为其员工提供其他的福利待遇,如节日福利、培训及职称晋升等。总之,临沂市工人文化宫的员工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补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 国家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确保劳动者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