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吉林省将连续5年每年单独拿出300个指标纳入高考地方专项计划,在提前批次专门招录农村户籍考生,由省人才开发基金和培养高校出资进行公费培养。同时,在基层农业农村服务机构为农科生预留事业编制,录取前由设岗乡镇人民政府、培养高校和农科生共同签订培养就业协议,明确农科生就业岗位和三方权利义务,学生毕业后到签约乡镇至少服务5年。
【法律依据】:
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 二、留住用好乡村公共服务和治理人才 11.实施农科生“订单式”培养计划。依托省属本科院校,为省内艰苦边远、重点帮扶、少数民族乡及沿边地区乡镇每年培养300名涉农专业本科生,连续招生5年。农科生计划实行服务期制度,录取前,高校、设岗乡镇政府、农科生签订三方教育就业协议,农科生毕业后到乡镇农业农村机构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农科生培养期学费由培养高校和省人才开发基金共同承担,其中省人才开发基金按照每生2500元/年标准给予培养学校学费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