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领条应当按以下内容书写:
1. 领条上应当如实写明所领取的钱的数量,领取钱款要当面点清。
2. 领条所列的数字要求大写,领取钱款时,要在数量后面加个整字,如陆佰元整,以免被别人增添。
3. 关于署名,也就是写领取人,署名的位置一般位于正文右下方。对于一些比较重要的领条还需要盖章,如果署名是私人的,就加盖私章,如果署名是单位的,就要加盖公章,如果既有单位又有个人需要两章都盖。
4. 关于领取时间,一般写在署名的下面,最好写清楚年月日,当然也可以只写月和日。我们可能还见过一些没有日期的领条,至于原因可能是这些领条并不重要,但是为了规范期间,还是建议把日期加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