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地役权不可以单独转让或者抵押。地役权设立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进行转让或者抵押,地役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条_x000D_
【地役权的转让】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
地役权不可以单独转让或者抵押。地役权设立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进行转让或者抵押,地役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条_x000D_
【地役权的转让】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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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不可以单独抵押。地役权设立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地役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对于受让地役权的主体而言,没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地役权无法发挥作用。...查看全文
地役权不能单独转让或抵押,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之用的权利,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设立地役权的期限需双方协商确定,如无约定可事后补充协议,但不得超过各自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查看全文
地役权是一种从权利,不能单独转让或抵押。这意味着地役权必须依附于土地使用权才能存在。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地役权会一并转让,除非合同有特别约定。因此,地役权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需要同时转让地役权。...查看全文
地役权不能单独转让和抵押。根据法律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地役权不能单独转让抵押。若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则地役权可以一并转让,但不能单独抵押。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可以一并转让。 法律依据: 《...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地役权不能单独转让。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可以一并转让,。地役权也不能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可以一并转让。法律依据:...查看全文
抵押权不得单独转让。根据规定,抵押权的转让或者以抵押权为其他债权设定担保,应当与抵押权担保的债权一并进行。抵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以其担保的债权存在为前提。没有债权,就不可能有抵押权。如果抵押权失去了债权将失去存在的意义。抵押权人...查看全文
抵押权无法单独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也不得分离与债权转让,必须与债权一起设立担保。如果抵押权人对第三人负有债务,需一并设立担保。...查看全文
地役权一般情况下不能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时,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当设立地役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时,这些土地必须一并转让。当事人在合同中有不同约定的,地役权不一定一并转让,...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不可以在地役权上设定抵押。根据法律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但是以设有地役权的土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一条 【地役权的抵押】地...查看全文
律师分析: 地役权具有从属性,不能单独设立抵押权。为适应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篇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改为土地经营权。依照地役权之依附性,土地经营权抵押并在之后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法律依据】: 《...查看全文
为适应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民法典》物权篇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改为“土地经营权”。一方面,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即经营权人可以将土地经营权抵押;另一方面,依照地役权之依附性,土地经营权抵押并在之后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地役权...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地役权具有从属性,不能单独设立抵押权。为适应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篇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改为土地经营权。依照地役权之依附性,土地经营权抵押并在之后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法律依据】: 《...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抵押权不可以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抵押权是主债权的从属权利,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抵押权应当与主债权一并转让,而不能单独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不可以。地役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物上权利或者物上负担,与土地使用权紧紧联系在一起,因此,应一并转让,否则受让的土地价值就会降低或者丧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一条 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不可以。地役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物上权利或者物上负担,与土地使用权紧紧联系在一起,因此,应一并转让,否则受让的土地价值就会降低或者丧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一条 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地役权不可以单独抵押。地役权设立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地役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对于受让地役权的主体而言,没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地役权无...查看全文
不可以。地役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物上权利或者物上负担,与土地使用权紧紧联系在一起,因此,应一并转让,否则受让的土地价值就会降低或者丧失。地役权具发有从属性,是为了提升需役地的使用价值而设定的,脱离需役地,地役...查看全文
地役权与土地使用权紧密相关,应一并转让,否则土地价值可能下降或丧失。地役权具有从属性,旨在提升需役地的使用价值,脱离需役地后一般无独立价值,单独抵押无实际意义。法律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地役权不能单独抵押。地役权设立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脱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用益物权,地役权即失去存在意义;对于受让地役权的主体而言,没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地役权无法发挥...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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