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质不同:民间借贷是属于互助性质的行为,通常属于私人之间的单独交往。虽然放贷者也从中牟取利益,但其利息一般不高,并且最多只能为银行利息的四倍,超出四倍的部分则不受法律的保护。而高利贷的放贷者则是以牟取暴利为其唯一的目的,放贷者把放贷当做一种商业行为,其行为发挥着银行的职能,通常利息奇高,而不只是略超出银行利息四倍。2、规模不同:民间借贷的规模一般较小,其借贷对象一般只针对特定的个人和单位,并且放贷的次数较少。而高利贷则规模较大,通常是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多次发放贷款。为了正确区分高利贷与民事法律规范中的民间借贷,有法律界人士对高利贷定义如下:个人或者非金融机构以牟利为目的,利用非银行借贷资金,通过约定的方式,向不特定的多数人,以远高于银行同期利率四倍(不包括四倍)的利率多次放贷给他人的行为。
民间借贷与债权债务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在于借贷关系是以借贷行为为基础的民事关系,债权债务关系是建立在合同、侵权等民事行为的民事原因基础上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范围远大于借贷关系。民间借贷商品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区别是什么
实践中,区分“套路贷”和民间借贷主要有这么几点:第一,看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目的第二,看是否具有“诈骗”的性质。第三,看讨债手段是否具有强制性。问:套路贷的五个特征分别是什么?答: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被告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民间借贷算不算放高利贷
一般情况下民间借贷不算高利贷,除非年利率超过3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间借贷其实质是高利贷吗
民间借贷的实质不是高利贷,民间借贷如果约定的利率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是合法的,只有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的才是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间借贷利息超过多少属于高利贷
民间借贷利息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属于高利贷。并且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故借款人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范围内利息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