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土地使用期间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期满前一年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被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使用权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_x000D_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_x000D_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