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派遣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劳务合同吗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并且合同对派遣岗位、人员数量、派遣期限、违约责任、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明确约定的,则该劳务派遣合同合法,可以签订。
二、劳务派遣的性质是什么
1、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受特定用工单位委托招聘劳动者,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其劳动构成由用工单位管理,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费等由用工单位提供给派遣单位,再由派遣单位支付给劳动者,并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等项事务的一种用工形式。简单而言,劳务派遣涉及三方,即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员工和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员工系劳动合同关系,系派遣员工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据派遣协议,将员工派遣到用工单位,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员工的劳动力。劳务派遣是一种新型的具有“雇佣”与“使用”劳动力相分离特点的用工方式。
2、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根据市场需求而开办的新的人才中介服务项目,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