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现在最省钱的方法就是你父亲和母亲给你签订一份赠与合同,然后你们一起到房管局办理更名即可,费用就不是很多,肯能也就几百块钱吧。但如果更名为你的名字后,你要卖房的时候就会缴纳房屋成交价的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到时就可能是产生好几万的费用。2、还有就是你可以以出资购买你父母的房产的方法到房管局办理房产买卖过户更名即可,这种发生的费用可能要1到2千左右,但以后你想卖房的时候就没有了那个房屋成交价的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所以,这种买卖交易过户现在多花点钱,以后就会省很大一笔钱的。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