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能约定放弃诉讼权利。具体如下:
1、诉讼权利具有公法属性,不在私法自治范围内;
2、诉讼权利是指当事人请求法院对其民事财产权和人身权利进行司法保护的权利;
3、从权利属性来看,诉讼权利属于公共权利的性质,公共权利涉及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
民事主体可以根据自由意志处分自己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具有法律效力。但在诉讼法领域,当事人意思自治约定的效力要遵循公法原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