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旷工处理。员工上班期间擅自离开岗位,会宿舍睡觉,是验证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属于未经请假不按规定出勤,应按旷工处理。因为睡觉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部《关于有关条款解释问题的复函》劳力字(1990)1号《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一般是指: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上下班,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即属于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