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担保人打电话是否是向担保人主张权利?

律师回答
摘要:担保人电话确认算主张权利,依据中国民法典。担保人未同意债务转移,不再担保。若有物和人的担保,债权人可按约定实现债权。无约定或不明确,债务人提供物担保,债权人先实现该物担保。第三人提供物担保,债权人可实现债权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给担保人打电话算是向担保人主张权利,能证明的话,可以认定为主张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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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电话催收是否合法?
担保人电话催收的合法性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情况。一般来说,担保人电话催收是一种常见的债务追索手段,但必须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根据相关法律,催收人在与担保人通话时应遵循一定的规定,如不得使用威胁、恐吓、骚扰等不当手段。此外,催收人还需确保所追索的债务是合法、有效的,并须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保护担保人的隐私权。如果催收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担保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在进行担保人电话催收时,催收人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合法性和合规性。
结语:担保人电话催收应遵循法律规定,保护担保人权益。催收人需合法、合规操作,不得使用不当手段,保护担保人隐私。违规行为将导致法律责任。担保人有权维护自身权益,采取法律手段维权。合法催收应确保债务合法有效,并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催收人在电话催收中应谨慎操作,确保合法性和合规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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