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告和被告的区别
1、性质不同,原告是指提起诉讼的人,被告是指被提起诉讼的人;
2、主体不同,原告是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告是侵犯原告合法权益的人;
3、权利不同,原告是主动提起诉讼而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被告是经人民法院依法传唤而应诉的人。
原告起诉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
二、被告人不出庭的办法如下:
1、被告不出庭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由被告自行承担没有辩护的恶果;
2、如必须被告出庭的案件,两次合法传唤不到庭,会采取拘传措施;
3、判决后被告不还,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执行期限一般六个月内,案情复杂经批准可以延长,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只有终结。
总而言之,在行政诉讼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人员。原告是被告的对称,是指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导致诉讼程序发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