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购房者提供与签订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如果房屋中介在交易期间,故意隐瞒卖家或房子等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导致买卖双方受到一定的损失,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针对没有完成全部委托事情时的责任。
一、买房如何预防房产纠纷
1、签约时一定要考虑周全,控制好每个交易环节,提高卖家违约的成本。
要采用北京市或当地政府推行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版本,因为该版本侧重保护购房人利益。目前,许多房屋中介在交易过程中往往政府指导版本不用,或者在签约上对购房人有利的条款统统用“/”废掉,对于这一点购房人一定要据理力争。比如一般情况,正式版本中合同约定,如果出卖人违约,买受人有退房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获得赔偿的权利,但是往往有卖家和中介增加你后期的维权难度,会阻塞你的选择权。
2、将中介拉进来,为卖家的违约承担连带责任。
房屋中介在出现纠纷后,一般就没有了缠你买房时的那份耐心和热情,以自己只是报告交易机会不承担卖方违约责任为借口,将个人责任推到九宵云外。而且,一旦有额外利润可觅,房屋中介会有道德风险,产生与卖家串通损害购房者利益的冲动。应对办法有两个:一是分期支付中介费用,按阶段按服务项目交纳相关费用。二是要求中介承担购房过程中的衔接责任,比如,如果卖家无力偿还尚有抵押的原按揭贷款,中介有义务为卖家垫资偿还,为房产解押。
3、支付合适的定金,提高对方解约成本。对方自己设定的定金如此之低,其实在为自己将来全身而退打好伏笔。
二、商品房买卖欺诈怎么处罚
根据《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因此,如果属于上述商品房欺诈情形,购房者不仅可以解除合同,还能要求退还双倍房款。如果不属于上述商品房欺诈情形,那么则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但不能要求双倍房款。
三、如何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
1、针对房价价格变动引起反悔的情形,购房方不但要与卖房方签订合同,还要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及时办理,避免对方反悔。
2、针对二手房交易手续复杂,导致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产生不信任,交易难以进行的问题,买卖双方都要在交易时充分了解房屋买卖需要的各种手续,最好选择专业人士提供法律意见,再慎重签订合同。
3、针对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导致纠纷,买卖双方在交易时应当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各种事项,并对双方谈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约定好。
4、针对售房者缺乏诚信,隐瞒真实信息导致纠纷,购房者可以在购房前向物业、邻居、开发商了解情况,最好到现场看房,并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何承担作出约定。
5、针对禁止上市交易引发的纠纷,建议广大购房者不要对这类性质的房屋抱有侥幸心理,否则一旦引起纠纷涉诉,往往会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