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的税收风险集中在3个方面:值得劳务派遣行业高度关注和警惕。
一是增值税风险。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是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的税率为6%;按简易计税法,选择差额纳税,适用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计税法,适用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但有劳务派遣公司选择虚构实际支付的工资和保险,或虚构劳务业务等方式计算增值税,加大了劳务派遣行业增值税的“爆雷”风险。
二是企业所得税风险。
用人单位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但一些不法劳务派遣公司或用人单位,利用某些费用可“税前扣除”的便利,虚构业务、虚增劳务派遣人员数量、伪造合同、多列成本支出、对于薪酬和五金一金长期挂账,扩大计提范围、真外包假派遣等,变相逃避企业所得税。
三是个人所得税风险。
劳务派遣公司人员工资,由工企业转账给派遣企业,再由派遣企业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发放给个人。但是实际过程中,劳务派遣公司利用“双头福利”少缴个人所得税,或者故意虚构数据,申报数据和实际工资支付不一致,或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但是最后仍按扣除应缴纳的保险数,因此减少了个人所得税的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