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工龄认定与劳动合同是否丢了是没有关系的,劳动合同是否丢了可以到社保局去打印社会保险清单,如果公司正常给员工买了社会保险,社保清单加盖社保局印章,也可以证明员工的工作年限。可以尝试申请劳动仲裁,证明劳动关系以及入职的日期即可。
【法律依据】: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第三十九条 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此限: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动工作者,其调动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但解放前确因业务需要调动工作具有确实证明者,其本企业工龄,始得连续计算。
2、解放前在本企业工作,曾经被迫离职又回本企业工作者,如有确实证明,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后,并经劳动保险委员会批准,其离职前与回本企业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作本企业工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