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误工费的诉讼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对变更诉求的问题进行应对,如原诉求数额过低或计算错误,申请变更的,应予以准许。对于改变原诉请求权的变更诉求,应不予准许。
民事诉讼请求误工费标准是什么
民事诉讼请求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行政诉讼误工费怎么计算?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因车祸误工费怎么算
车祸误工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适用前提为有劳动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时间为受伤治疗开始误工日到身体康复可以复工日或是按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确定。
对于伤残持续误工的,可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额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赔偿权利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受诉法院可参照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怎么认定,误工费的裁判依据是什么
误工费按照伤者的时间误工时间以及实际收入状况认定。误工费根据下列因素裁判: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4、非持续性的误工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5、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误工费月工资怎么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为: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