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到底哪个能退款

律师回答
摘要: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在于定金是可退的,而订金只要没有达成协议都可退。订金是一方先交付给对方的担保款项,仅对交付方适用。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履行而交付的担保款项,适用定金罚则。根据我国《民法典》,定金应抵作价款或双倍返还,订金则只需原数退还。解约定金是合同中约定的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设立解约定金需明确规定,否则视为违约定金。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就在于定金是在收受方违约时是可以退的,而订金是只要没有达成协议都可以退的。
订金,是一个日常用语,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它通常是指一方先交付一笔现金给对方作为自己履约的担保,其担保功能是单方的,即仅对交付方适用,对收受方不适用。在司法审判实践中,一般视为预付款,在商品房预售、销售中经常使用。订金的约束力及如何处理订金,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但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即可,不适用罚则。
定金,则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合同当事人于合同订立时,或合同义务履行前,一方向另一方交付金钱或有价物,以确保合同有效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具有证约作用、担保作用和预先给付的性质,适用“定金罚则”。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解约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以承受定金罚则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解约定金是以一方解除合同为适用条件。设立解约定金必须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否则对合同规定的定金只能解释为违约定金(一方当事人有利可图时,就会以返还双倍定金或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这有损诚实信用的原则)。
延伸阅读
结语: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在于定金在收受方违约时可退还,而订金只要未达成协议即可退还。订金是一种担保方式,对交付方适用,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视为预付款。定金是法律概念,用于确保合同有效履行,适用定金罚则。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还,收受方不履约应双倍返还定金。解约定金是指合同中约定的保留解除权的代价,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未明确规定的定金视为违约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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