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卖的处理原则:
(1)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优先履行;
(2)均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经实际合法占有房屋的优先履行;
(3)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又未合法占有房屋的,应综合考虑各买受人付款数额的多少以及先后、是否办理网签、合同成立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地予以确定。
一、怎样才算可以成立房屋买卖合同?
成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合同的标的物应为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当事人必须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必须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二、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哪一种行为有效
出现一房二卖情况有效的行为是:
1、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
2、其中一份合同得到实际履行,体现了卖房人的意愿,这种履行也是合法有效的。
三、一房二卖是什么意思
发生一房二卖优先履行的意思是:符合优先条件的一方,优先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一方办理过户,另一方没有过户,房屋归先办理过户一方所有;双方均未办理过户未交房,房屋所有权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双方均未办理过户及预告登记手续,房屋归先行实际占有房屋的一方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