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于2017年6月1日正式实施。主要内容包括:行政决策提案的呈报、审查、研究、决策程序;决策公示及相关信息公开的程序;听证程序;决策结果的执行程序等。该规定旨在通过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增加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增强市民和企业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法律依据】:
《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十二条 政府部门在做出决策前,应当将方案或者决策草案在政府网站和其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征询社会公众和有关权益方的意见。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稳定和相关群众切身利益等事项的,政府部门还应当需要开展听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