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是由国务院制定的一项法规,于2014年7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该法规主要围绕着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行规范,包括了决策形成程序、听证程序、公开程序、监督程序等内容。这些规定的实施,将会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透明度和经济社会效益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来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调了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规定政府在决策前必须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并保证利益相关人能够参与到决策的过程中。同时,该规定还规定了涉及利益相关人的听证程序,从而增加了公正性和透明度。此外,该规定还规定了政府决策的公开程序,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程序,并要求政府尽可能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在监督方面,该规定还设立了监督程序和追究责任的相应机制,保证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法律依据】:
《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政府部门作出决策前,应当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听取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和建议;如果行政决策直接关系到利益相关人的权利、义务,或者其他行政决策需要听取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和建议的情形,应当通知利益相关人参加听证,并就听证事项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