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己购公房上市出售要缴纳哪些税费?
1、买卖公房交成交额5%的综合税款:成交额万分之五的印花税:成交额1.5%的契税。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二、什么叫做公房,公房卖卖有没有限制,是否可以买卖
1、公房一般是指国家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建成或者购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的房屋,分配给所属职工承租居住:或者属于房地产管理机关管理的国家所有房屋分配给城镇居民承租居住。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城市公有房屋买卖的条件如下
(1)、公有房屋的买卖,买卖双方必须持有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证明文件,也即公房买卖首先必须获得国家的批准。
(2)、公有房屋买卖时,应当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房地产价格评估。
(3)、公有房屋必须经过交易审核后,方可办理所有权登记。
2、法律依据:根据《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第八条凡属超标而未经处理的住房,须经原产权单位按规定超标处理后方可上市出售:按房改政策规定属不可售住房但已向职工出售的.不得上市出售。
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的特殊部门的住房,党政机关、科研部门及大专院校等单位在机关办公、教学、科。
法律依据:《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第八条凡属超标而未经处理的住房,须经原产权单位按规定超标处理后方可上市出售:按房改政策规定属不可售住房但已向职工出售的.不得上市出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