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三)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风险提示:抵押权的实现:1、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2、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3、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动产浮动抵押能否对抗买受人?
动产浮动抵押的抵押物确定前,抵押权人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只有在法定情形成就后,才能取得优先受偿权。风险提示:基于动产浮动抵押的特殊性,所抵押的动产是不特定的。抵押权人即使在工商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在浮动抵押转变为固定抵押前,亦不能针对动产行使抵押权。故建议抵押权人应高度关注抵押物是否以合理对价卖给第三人,抵押物是否被设立了其他有效担保物权。一旦发现上述情形,抵押权人应及时核查债务金额。有必要时,应要求抵押人补充担保物或者提供其他增信措施。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可以向谁主张物业费?
可以向开发商主张物业费用。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风险提示:物业企业的注意事项: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工程款优先权可以对抗商品房买受人吗?
不可以。1、消费者购买商品房并支付了全部或大部分房款之后,承包人对该工程建设享有的优先权不得对抗消费者,即房屋买受人。2、如果买受人并没有付款,则,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不受影响。同样,如果房屋过户登记完成,承包人的工程款优先权不能对抗房屋买受人。风险提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人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费用,不包括预期利润和违约金。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抵押物仍在但抵押人已经注销,由谁承担责任?
抵押物仍在但抵押人已经注销应该由借款人和抵押人继续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抵押物应予以清算和拍卖,并将所得款项向原告优先清偿。因为企业在注销前应由开办单位或股东组织清算,企业在未有能力清偿债务的情况下,还应通过破产还债程序后,才能予以办理注销。否则就会侵害债权人的抵押权,使债权人的债权落空。风险提示:抵押的注意事项:1、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2、不动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仅凭发票能否作为认定工程款已付的依据?
仅凭发票不能作为认定工程款已付的依据。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涉工程款一般金额较大,且工程款的支付需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2、在实践操作中,付款方通常要求承包方或者施工方先提交应付工程款金额的发票,其后根据发票金额支付相应工程款。3、仅凭发票难以认定已经支付工程款,付款方应提供银行流水、收款收据等材料进一步佐证。风险提示:1、如果对方要求先给发票再付款,务必将其写入合同条款中,一旦发生纠纷,该付款条件条款完全可以作为“发票不代表付款”观点的有力证据。这也是最好的解决方式。2、如果合同没有这个条款,那只能退而求其次:在每次给付发票时,请对方在发票签收单上写上“给付发票时款项尚未支付”并由对方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