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分立后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分立各方签订的分立协议和公司股东会(或其所有者)同意分立的决议(主要写明分立出几个公司,分立的主要内容)。
3、刊有公司分立内容至少三次公告的报刊。
4、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担保情况的说明。
5、公司新一届股东会议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