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复发认定制度是如何运作的?

律师回答
摘要:工伤复发认定的核心内容是对工伤人员在原工伤部位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的确认,以及根据复发前期的工伤等级来判定是否终止劳动合同。工伤复发赔偿标准是指工伤人员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仍可以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工伤复发认定
所谓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需要说明的是,复发疾患需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如因工负伤致股骨头、颈骨骨折,经治疗后骨折愈合,但若干月后原工伤部位出现缺血、坏死等。
为尽量简化程序,方便工伤职工医疗救治,对于通过一般的医疗诊断,能够明确认定系旧伤复发或能够明确排除旧伤复发情形的,不再需要进行工伤的旧伤复发确认。只有在争议较大时,可提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予以确认。在具体问题处理上,可通过向有关医疗机构的医疗专家进行咨询方式解决这一问题。另外,通常所称的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是指伤残等级鉴定,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挂钩,与工伤医疗费并不挂钩,伤残等级鉴定和旧伤复发确认两者是不同的鉴定项目。
1、工伤复发前鉴定为1-4级的不得终止合同,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工伤复发前鉴定为5-6级的保留用工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伤残津贴。但职工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并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工伤复发前鉴定为7-10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据上述叙述,可根据复发前期的工伤等级来判定可否终止合同
工伤复发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28日作出(2006)行他字第12号文,即:《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中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根据该司法解释意见,可以认定本案工伤职工即谢*锋(死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事故致死,其近亲属除了可以获得民事赔偿外,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
延伸阅读
结语:工伤复发认定是指工伤人员在伤病情相对稳定后,再次出现与原工伤有关的病灶和体征。复发疾患需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才能确认。为简化程序,方便工伤职工医疗救治,一般情况下,只要能明确诊断旧伤复发或排除旧伤复发,就不需要进行旧伤复发确认。只有在争议较大时,可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复发前的等级鉴定将决定是否终止合同及赔偿标准。根据最高法院的规定,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仍可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工伤保险的赔偿制度是如何运作的?

工伤保险的赔偿原则及相关法律知识。工伤保险实行无责任补偿、国家立法强制实施、风险分担互助互济等原则。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劳动能力丧失时,获得国家和社会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查看全文

我国行政复议制度是如何运作的?

行政复议机关是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审查并裁决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行政复议机关的种类有三种:向上一级地方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向具体行政行为所属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查看全文

工伤复发如何认定

所谓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需要说明的是,复发疾患需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如因工负伤致股骨头...查看全文

工伤复发如何认定

所谓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需要说明的是,复发疾患需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如因工负伤致股骨头...查看全文

工伤复发如何认定

职工在遭受工伤后,即使后期治疗出院,那么也有再次复发的可能。毕竟是因为工伤导致伤情的后遗症,面对如此情况职工该怎么办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你详细解答。 一、职工工伤复发怎么办?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是指职工因工伤事故或患...查看全文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制度是如何运作的?

本文介绍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的责任认定和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制作流程。根据当事人及其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书只是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在不同的司法程序中作用不同。...查看全文

兵役制度是如何运作的?

我国兵役制度以志愿兵役为主体,结合了义务兵役。义务兵役是强制性的,规定公民在一定年龄内必须服役。志愿兵役是凭自愿应招到军队服役,并签订合同的制度。...查看全文

减刑制度是如何运作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分子在执行刑罚期间,如遵守监规、悔改或立功表现,可获减刑;特别是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等重大立功表现,必须减刑。...查看全文

保释制度是如何运作的?

保释是指根据《刑诉法》规定,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保释出来不会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发现犯罪的仍会判刑。保释期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查看全文

工伤认定程序的运作机制

工伤认定程序的主要思想是,当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单位应及时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单位未按时赔偿的,工伤者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伤残补助金的计算包括医...查看全文

兵休假制度是如何运作的?

兵役制度下的休假规定及训练方式:士官享有每三年两次长假,士官和二级士官的假期分别为20天和30天,普通兵役时间为两年,而另一部分人则通过不同的训练方式进行为期6个月至1年的军事化训练。...查看全文

工伤复发应该如何认定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查看全文

工伤复发应该如何认定?

律师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查看全文

一级伤残鉴定标准的赔偿制度是如何运作的?

一级伤残鉴定标准赔偿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一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时,工伤保险基金会补足差额。退休后,伤残津贴...查看全文

减刑假释制度是如何运作的?

减刑和假释是对犯罪分子刑罚的减轻和提前释放制度,但适用条件和效果有所不同。减刑适用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管制、拘役,没有考验期限,可改变刑种和刑期。假释适用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必须执行一部分刑期,有考验期限和附加条件,再次犯罪将...查看全文

土地补偿制度是如何运作的?

征用土地需按照不同类型给予合理补偿,耕地补偿费为前三年年产值六倍以上十倍以下,其他土地为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至六倍,青苗按产值补偿,建筑物等按市场价格补偿,抢种、抢建不予补偿。...查看全文

死缓减刑制度是如何运作的?

死缓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判处死刑且不是必须立即执行。这意味着犯罪人已达到严重程度,但不必立即执行死刑。从刑罚的正当化角度来看,“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意味着犯罪人的危险程度有所降低,以及基于刑事政策的考虑而不应立即执行死刑的情况。...查看全文

股份责任制度是如何运作的?

股东按股份承担责任方式是有限责任,债务承担比例由公司章程约定,未约定的按出资比例承担,股东对债务无过错不承担责任,有过错的按比例承担责任。公司债务是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贷款、应付账款等,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查看全文

工伤认定后旧伤复发如何办

1、继续享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待遇、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工伤保险待遇。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1)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章的工伤待遇。 (2)第三...查看全文

国家工伤认定制度:如何规定工伤认定书的时限?

工伤认定书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下发,一般为十五至六十日。复杂案件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受理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在十五日内作出决定。...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