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平时生活中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我们在进行消费的时候权益受到了损害等等,那么是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商家,这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消费者在平时生活中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我们在进行消费的时候权益受到了损害等等,那么是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商家,这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就让我为大家带来怎样向工商局投诉商家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怎样向工商局投诉商家
1、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投诉的日期等。
消费者采用电话、上门等形式投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各项信息。
2、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消费者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1)符合规定的投诉予以受理,并告知投诉人;
(2)不符合规定的投诉不予受理,并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消费者投诉后,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调解,并告知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地点、调解人员等事项。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
(1)消费者撤回投诉的;
(2)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3)消费者在调解过程中就同一纠纷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
(4)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的;
(5)其他应当终止的。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消费者权益争议当事人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
6、消费者权益争议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书的,经当事人同意,调解协议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人员应当予以记录备查。
消费者协会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实行以地域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的原则:
1、对消费者的投诉,由被诉方所在地的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被诉方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
2、案情涉及两个县级辖区以上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市级或省级)消费者协会处理。
3、案情涉及两个市级协会辖区以上的,由省消费者协会处理;省消费者协会对已受理的投诉可以委托辖区内与案情有关联的任何消费者协会处理。
4、省消费者协会收到的来信及网上投诉案件可以直接转到当地消费者协会处理,对重大、疑难的投诉案件可以直接受理。
5、外籍消费者投诉国内经营者的,由被诉方所在地县级消费者协会处理;省内消费者在上海、江苏、香港、澳门地区消费引发的争议,可以向消费者所在地消协投诉。
三、什么是消费者投诉
所谓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从而提出的书面或者口头上的异议、抗议、索赔和要求解决问题等行为。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怎样向工商局投诉商家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消费者可以采用电话、上门等等形式进行投诉,工商管理部门的人员要做好记录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