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信用证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信用证是一种由银行依照客户的要求和指示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其当事人有: (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在信用证中又称开证人(Opener)。 (2)开证行(Opening/IssingBank)。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它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 (3)通知行(Advising/Notifying Bank)。指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转交出口人的银行,它只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不承担其他义务。 (4)受益人(Benificiary)。指信用证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的人,即出口人或实际供货人。 (5)议付银行(NegotiatingBank)。指愿意买入受益人交来跟单汇票的银行。 (6)付款银行(Paying/DraweeBank)。信用证上指定付款的银行,在多数情况下,付款行就是开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