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需要办理的证件有: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拆迁建设章程;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证或使用权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设置专户的证明。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