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优惠政策
一小部分干部职工“想不通”,甚至有抵触畏难情绪,但有了政策就要执行,作了承诺就要兑现,不能因为个别人的不理解就在事关政策法规和公平公正的改革举措上“卡壳”。
我省省直机关住房改革制度要求,一个干部职工家庭只能享受一次房改优惠政策,这是一个根本性的原则。由于之前,一些单位动用了公共资源建房,不少干部拥有两套或多套政策住房,针对这样的情况,必须“交旧换新”。
房改房过户流程:
根据规定,凡属于“交旧换新”项目,如因旧房已拆迁或者出售无法腾退的,应当上缴拆迁补偿或者转让所得与腾退旧房价款的差额。旧房拆迁后选择安置新房的,应当将安置的新房腾退给原旧房所属单位或省机关事务局,并进行相应抵扣清算。个人腾退的旧房交原房产单位或者省机关事务局按新的房改政策安排处理,旧房出售的收入除用于新房建设项目之外的结余部分,上交省直房改基金。
省直单位住房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对这些改革措施,一小部分干部职工“想不通”,甚至有抵触畏难情绪,但有了政策就要执行,作了承诺就要兑现,不能因为个别人的不理解就在事关政策法规和公平公正的改革举措上“卡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