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1月1日—12月25日是南京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时间段,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居民也可以参保。
非南京市户籍居民可以参保。
参保时间:
每年11月1日—12月25日
参保条件:
1、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或参加本市职工医保人员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2、除上述第1条之外,具有本市中小学学籍的在校学生。
3、在宁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4、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宁台胞;
5、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在宁台胞,其随同居住生活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6、《南京人才居住证》持有人和配偶,及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7、《紫金山英才卡》持有人,及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参保方式:
首次办理参保手续的居民,可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街道或社区办理参保手续。
已参保需续保人员直接缴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