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一个星期班没签合同有工资吗
只要劳动者有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服务,无论没有没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该支付劳动者工作报酬,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管理部门投诉。
二、怎样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所谓事实劳动关系,就是指由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续订,双方实际上存续的劳动关系。在此期间,双方实际上履行劳动法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仅缺乏书面合同这一形式要件。事实劳动关系也是劳动关系建立的形式之一。那如何去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呢?在实践中,不少用人单位出于逃避法定义务、规避可能承担的责任等目的或者自身招工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出现了大量实际用工却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
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建立,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的情况下,用工之日不易确定,导致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影响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为了使劳动者能够顺利的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5年发布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了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三个要件:第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第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第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该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认定劳动关系可资参照的凭证:第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第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第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第四,考勤记录;第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上述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