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消费者经常遇到商家拒绝开具发票的情形,原因何在?我国税收征管长期依赖“以票控税”,即通过严格管理发票来管税,防止商家偷逃税款。因此,商家少开具一张发票就少缴纳一部分税款。但是,消费者有时需要发票报账,这与商家拒绝开具发票的做法产生冲突。此时消费者一般可以如何应对呢?
做法一: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开具发票既是税务方面的法定义务,也可以认定为买卖合同的附随义务。但是,此种方法既费时又费力。
做法二:向税务机关投诉举报。
可通过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举报,或者通过所在地官网举报。
接到投诉举报后,税务机关应如何处理呢?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三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据此,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商家向消费者开具发票,同时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此外,商家拒绝开具发票的行为可能涉嫌偷逃税。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见,商家给消费者开具发票是法定义务,税务机关应根据商家拒开发票的线索查明商家是否存在偷税行为。
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如果税务机关依法对投诉进行了书面回复,回复中表明“经查商家不存在偷逃税款行为”,但是回复并未要求商家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此时消费者应当如何维权?
【案例】王某在某市一超市购物后,被告知该超市所有门店均不开具发票,便向当地税务机关举报认为此行为系逃税行为。税务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回复表示,经对被举报单位调查了解,暂未发现举报人反映的偷逃税款行为。同时,要求被举报单位在消费者提出开具发票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避免产生误会,造成类似的投诉。
王某对此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1. 依法撤销税务机关认定超市不开具发票行为合法的决定;2. 责令税务机关确认超市不开发票行为违法;3. 责令税务机关对超市作出行政处罚;4. ......
一、二审法院均根据《信F条例》《全国税务机关信F工作规则》《最高院关于执行
参考上述案例,王某的进一步维权应该注意策略。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服信F工作机构依据处理信F事项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的复函》答复第二条,对处理意见不服,可选择向上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查,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机关要求复核。二,以税务机关bu作为起诉。税务机关虽然回复王某商家不存在偷税行为,但是商家的行为也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税务机关本应当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向王某开具发票。因此,本案税务机关存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
以上观点及建议可能存有争议,各地区实务中的做法亦不相同,仅供各位读者参考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