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共有人的权利如下:
1、使用土地,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为建造或保存建筑物及其工作物而使用土地;
2、处分土地使用权,这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可依其意志转让、抵押和出租土地使用权。只要土地使用权人转让、抵押和出租土地使用权符合法定条件,该处分行为即为有效;
3、获取土地收益,这是指依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以及以继受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开发、利用、经营土地所获得的利益。
一、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范围有哪些
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如下:
(1)依出让方式和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就是城镇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可抵押;
(2)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后抵押的荒山、荒沟、荒水、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3)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及其占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二、法律规定获得土地的方式有几种
1)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交付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其使用的行为。
(2)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出让金:是指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3)国家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的行为。
(4)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限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条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