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符合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享受的护理假按各省地方性法规规定的执行。各省的护理假规定的时间是有长短的,有的省只规定一周,而有的省规定15天等等。
【法律依据】: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