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为服现役的军龄,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若按此规定,必须满十个月以上的才能按周年算军龄。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的截止时间,应从批准退出现役,正式办理离队手续为准。军龄即指军人在部队服役的年龄数,它是计发军龄薪金和军龄工资的主要依据,军龄计算以年为单位。
军龄登记社保手续
退伍军人(包括复原或转业的),到地方上从事企业单位或者按照劳动关系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的,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其中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部分缴费,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有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办理社会保险手续,需要提交个人从军、军籍、军龄以及退伍等相关证明材料。用人单位需要向当地的军转安置办公室提取相关档案。用人单位给予办理完结社会保险手续后,会将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给职工的“社保卡”转发给职工本人,根据“社保卡”的社保号码及本人身份证号码,可以登录“青岛社会劳动保障网”查看自己的社会保险基本信息,如果与事实不符(尤其是军龄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可以向档案部门要求工龄(军龄)确认,加以纠正。
现役军人死亡抚恤金应该怎么计算
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80个月工资;因公牺牲,40个月工资;病故,20个月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二)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三)立一等功的,增发25%;(四)立二等功的,增发15%;(五)立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军人退休落户规定
1、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应当制定全国退役士兵的年度移交、接收计划。2、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退役士兵。3、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4、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5、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一)因战致残的;(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是烈士子女的;(四)父母双亡的。
军人探亲路费报销规定
根据现行规定,现役军人报销探亲路费依据部队的统一标准计发,个人不再需要提供往返车、船票等报销凭证。探亲路费于每年3月份发放给个人。换句话说,不论个人当年是否休假,探亲路费都会如期发放至个人。
军人立功受奖补贴规定
一、给予现金奖励。对立功受奖的个人,依据立功功勋的大小,给予几百上千的奖励金。如某团级单位对荣立三等功个人奖励2000元;二等功奖励5000元;一等功奖励10000元。二、发放订制的奖品。如某部统一定制了一些印有单位对外番号的奖品或官兵平时可以使用到的生活用品,根据官兵立功奖励的大小,给予不同的物质奖励。如某部对三等功个人奖励剃须刀;二等功个人奖励了大号保温杯。三、其他形式。这种形式比较多样化,如对立功受奖官兵利用公休假日进行旅游疗养,有的对立功官兵进行一次统一的全面健康身体检查,等等。新修订《纪律条令(试点)》对军人奖励作了进一步规范和明确,而且更加突出了对立功受奖军人的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