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近年来,国家 、自治区在畜牧业发展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一是从2005年起,实施奶牛良种繁育补贴。2008年全州3.3万头荷斯坦能繁母牛及0.4万头西门塔尔能繁母牛享受良补政策,共补助107万元。二是开展优质后备母牛补助项目。对项目县焉耆的1697头后备母牛实施国家 良补政策,每头补助500元。三是实施能繁母猪补助政策。2007年我州5.35万头能繁母猪获补贴267.5万元(补贴标准为50元/头)。2008年全州5.64万头能繁母猪可获国家 补贴资金564万元(每头补贴100元)。四是开展种公畜补助项目。五是实施生猪、奶牛规模化标准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八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
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