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工子女异地入学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2、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3、如果是外地户口,可以凭在该地的暂住证和身份证、户口本,及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的证明,直接和当地的学校联系,如果有异议或被拒绝时,可以向当地教育局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二、非婚生子女入学需提供什么材料
房产方面的证件、证明材料有房产证的带房产证。房产证尚未办好的,带购房合同。租住房屋的,带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父母双方的房产、居住情况证明,以及所租房屋为家庭唯一居住地的证明,父母如有工作单位,则由各自单位的劳动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如无工作单位,则由社区居委出具相关证明并出具失业证。
三、东莞户口子女入学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的?
流动人口子女升学读书受到一定限制,关于东莞户口子女入学,如果未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如部分学习成绩较好的流动人口子女希望升学,有机会读学习条件好、教学质量水平高的示范性高中或省级中学却没有机会,仅能读自费高中或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部分上进学生的求学积极性。其管理和技术人才子女除可通过积分制途径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还可由市或镇街(园区)教育部门按分配指标数安排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指标名额原则上只用于安排在本企业缴纳社保满2年(计算至当年8月31日)及以上的企业高管和技术骨干子女入学,特殊紧缺引进人才另行提交申请和证明资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