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签证是一个主权国家为维护本国主权、尊严、安全和利益而采取的一项措施。签证是一个主权国家实施出入本国国境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一个国家的公民如果希望到其他国家旅行、定居、商贸、留学等,除必须拥有本人的有效护照或旅行证件外,另一个条件,就是必须获得前往国家的签证。通常情况下,一个国家发给外国人的签证,是以外国给其本国国民的待遇是否平等互惠为原则,为两国国民彼此往来给予同等的优惠和便利。但也有免签证国家如持有中国护照免签证国家有18个,持有美国护照的免签证国家有130个等。
法律依据:
《护照、签证条例》 第八条
(一)因公普通护照发给研究生、进修生、留学生,受雇于外国公司的工人、海员;
(二)因私普通护照发给因私事出国的中国公民、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三)颁发护照的机关认为需要发给普通护照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