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装修后归谁

律师回答

在租赁关系中,承租人能装修承租房屋吗?装修后财产归谁所有?承租人可以随便改变房屋的用途吗?在出租期间由谁负责维修房屋?承租人受到的损失应当由谁来赔偿?针对这些问题,下面由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一、承租人能装修承租房屋吗装修后财产归谁所有

承租人必须在得到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后才能装修房屋、增加附属设施,而且在装修的时候也不能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拆除承重墙。如果承租人没有得到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就装修了,承租人不仅要恢复原来的状态,还要赔偿出租人的损失。

经过出租人同意的装修,双方可以自行约定财产归谁所有。可以在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将装修后的财产折价转让给出租人。

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二、承租人可以随便改变房屋的用途吗

承租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房屋,不能私自改变房屋的用途。倘若需要改变的话,也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如果法律对该出租房屋有特别要求的话,还要征得主管机关的批准。

参考法条: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不予办理,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予以办理,或者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管理不当,给租赁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出租期间由谁负责维修房屋承租人受到的损失应当由谁来赔偿

及时检查、维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法定义务,除非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来承担维修义务,否则出租人有义务检查、维修房屋,保证房屋符合合同规定的用途。

对于承租人增添的附属设备,双方也可以约定由谁来负责维修。

如果是因为出租人不及时修复房屋,没有尽到检查和维修的义务,从而导致房屋发生倒塌或者其他破坏性事故,并且给承租人的人身财产带来损失的,出租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法条:《民法典》(2021.1.1生效)、国务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修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责任。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当及时、认真地检查、修缮,保障住房安全。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四、承租人可以获得拆迁补偿吗

承租人是否可以获得拆迁补偿这一规定,我国各地的情况都不太一样。在北京,拆迁人必须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这个被拆迁人就包括承租人,但是承租人必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按照国家规定的租金正式承租房屋,而且必须是长期居住才能获得拆迁补偿。

参考法条: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拆除住宅房屋,对被拆迁人按原居住面积安置。原居住面积,私人自住房屋按产权证标明的面积计算,承租房屋按租赁合同标明的承租面积计算。

安置用房的居住面积,按正式住房的居室面积计算;以楼房安置的,楼房门厅和起居室面积超过8平方米的,其面积的二分之一计入安置的居住面积。

对从城区等位置较好地区迁往位置较差地区或远郊区的居民,可按安置人口数适当增加安置面积或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增加安置面积的,最多不得超过一个自然间。

五、在什么情况下,出租人可以不负责任

如果房屋损坏是因为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或者是因为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或者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维修房屋的,出租人可以免责。

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该房屋是因为出租人未及时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使得房屋未处于良好使用状态下,发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而致使房屋损坏的,出租人不能免责,并应依过错程度承担一定责任。

如果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维修房屋,但是出租人在出租时,对该房屋的现状有所隐瞒的,如果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的话,出租人也不能因此完全免责。

参考法条: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民法典》。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妥善保管租赁物义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内容。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房屋租赁装修归属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改善是指不改变租赁物的外观形状,对其性能进行改良。增设他物是指在原有的租赁物上又添加另外的物。实践中,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多在装饰装修中进行。建设部颁布的《...查看全文

租赁房屋拆迁装修赔偿归谁

租赁房屋拆迁装修赔偿归房屋实际经营人。一、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归谁所有被征收人将房屋出租后因房屋征收产生的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等补偿费用原则上应归属所有权人,但所有权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停产停业...查看全文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装修归谁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出租人违约,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2、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同意利装修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3、双方违约,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应的责任;4、因不可归责...查看全文

房屋租赁期间拆迁装修费归谁

一、房屋拆迁的装修费是否应该给租房人 1、拆迁房屋的装修费应该给租房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查看全文

房屋租赁到期后装修的归属?

律师分析: 对于租赁合同终止,装修、装潢物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确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查看全文

装修房屋租赁归属怎么办?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改善是指不改变租赁物的外观形状,对其性能进行改良。增设他物是指在原有的租赁物上又添加另外的物。实践中,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多在装饰装修中进行。建设部颁布的《...查看全文

承租人能装修承租房屋吗装修后财产归谁所有

法律分析: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能装修承租房屋,装修后的财产由双方协商约定所有权。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和改善;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装修的出租人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者赔偿相应的损失。法...查看全文

租房装修费谁承担,租赁合同到期装修添附物归谁

一般情况下,承租人在居住过程中添置的家具、家电等物品与房屋无必然联系,租赁关系结束后仍归承租人并可带走。如果不愿带走,与出租人协商一致,可以折价出让给出租人。但是房屋装修的装饰物和后来的添附物就有所不同,比如地板、天花板以及抽油烟...查看全文

租房到期装修物归谁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承租人在居住过程中添置的家具、家电等物品与房屋无必然联系,租赁关系结束后仍归承租人并可带走。如果不愿带走,与出租人协商一致,可以折价出让给出租人。但是房屋装修的装饰物和后来的添附物就有所不同,比如地板...查看全文

租房到期装修物归谁

法律解析: 一般情况下,承租人在居住过程中添置的家具、家电等物品与房屋无必然联系,租赁关系结束后仍归承租人并可带走。如果不愿带走,与出租人协商一致,可以折价出让给出租人。但是房屋装修的装饰物和后来的添附物就有所不同,比如地板、天花...查看全文

租房到期装修物归谁

法律分析:租房到期装修物归谁,没有约定的,看装修前出租人是否同意,同意的情况下,未形成添附的装修物,承租人可以带走,形成添附的装修物,出租人可以进行折价补偿;装修前出租人未同意的,未形成添附的装修物,出租人可以带走,形成添...查看全文

租房到期装修物归谁

没有约定的,看装修前出租人是否同意,同意的情况下,未形成添附的装修物,承租人可以带走,形成添附的装修物,出租人可以进行折价补偿;装修前出租人未同意的,未形成添附的装修物,出租人可以带走,形成添附的,出租人要求恢复原状的要恢复原状...查看全文

租房到期装修物归谁

法律解析: 一般情况下,承租人在居住过程中添置的家具、家电等物品与房屋无必然联系,租赁关系结束后仍归承租人并可带走。如果不愿带走,与出租人协商一致,可以折价出让给出租人。但是房屋装修的装饰物和后来的添附物就有所不同,比如地板、天花...查看全文

租房到期装修物归谁?

律师分析: 一般情况下,承租人在居住过程中添置的家具、家电等物品与房屋无必然联系,租赁关系结束后仍归承租人并可带走。如果不愿带走,与出租人协商一致,可以折价出让给出租人。但是房屋装修的装饰物和后来的添附物就有所不同,比如地板、天花...查看全文

房屋租赁装修物处理

分合同无效、合同解除和合同期限届满三种情况讨论: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由承租人拆除(恢复原状),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补偿,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折价补偿,若出租人不同意利用,根据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查看全文

房屋租赁后装修部分怎么算?

律师分析: 房屋租赁后装修部分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修的按照约定进行计算。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查看全文

房屋租赁后装修部分怎么算

法律解析: 房屋租赁后装修部分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修的按照约定进行计算。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查看全文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房屋归属权归谁

70年产权仅适用于土地使用权,不适用于房屋所有权,但因房屋与土地不可分割,所以影响到了房屋。根据《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后会自动续期,续期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办理。因此,无需担心,目前政策下,70年期满后的住宅建设用地使...查看全文

租赁房屋装修怎么处置

法律分析:租赁房屋装修处置如下: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和改善;未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出租人同意装修但无特别约定的,租赁房屋装修费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房屋主体结构、附属设施装修...查看全文

租赁房屋装修如何处置

法律分析:租赁房屋装修的处置如下: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和改善。出租人同意装修但无特别约定的,租赁房屋装修费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房屋主体结构、附属设施装修的,租赁房屋装修费由出租人承担。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