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亲您好,很开心为您解答,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步骤: 1、申请人向所在辖区乡镇街区安监办提交《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2、安监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2日内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安全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当场说明理由。 3、符合条件的,安监办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由乡镇街区安监办统一或申请人自行报行政审批大厅。 4、市安监局驻行政审批中心人员对上报办证申请材料统一整理,移交三科办理。 5、三科在1个工作日内对经营户书面材料进行书面审查。 6、对书面审查合格的经营户进行实地核查,核查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并当场说明理由。 7、审查合格的经营户统一安排培训、考核(2个工作日)。 8、对考核合格的经营户,经主管局长批准后,由三科统一印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9、由窗口用印、发放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