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的财产管理中,一般建议建议两人共设一个公共卡,一个人保管卡,一个人保管密码。公共卡的钱由两个协议存入(比如各存工资的50%,或者规定一个合理的数,作为以后小孩的教育基金,或者自己养老基金,或者公共设施的配备,或者其他大额急用等等。
建议两人共设一个公共卡,一个人保管卡,一个人保管密码.(不是别的目的,这样可以更好的存钱,而且两人也实现了平等.);
公共卡的钱由两个协议存入(比如各存工资的50%,或者规定一个合理的数,作为以后小孩的教育基金,或者自己养老基金,或者公共设施的配备,或者其他大额急用等等);
其他的收入由夫妻双方各自保管,以备零花等.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
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当事人通过协议形式,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终止时的财产清算等事项作出约定的一种财产制度。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的关系在确定之后,就意味着双方的关系是需要进行经营的,包括财产、债务、生活、工作等。通过有效的方法进行管理,可以减少双方矛盾的激化。夫妻的感情需要在物质基础上进行维持,双方的共同财产则需要更加有效的利用和管理,促进再生财产的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