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板说不做了但是压工资了不让走怎么办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2、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4、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5、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6、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8、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