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没有赔偿。暑假工按出勤实发工资,且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是雇佣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劳动合同法》调整对象只能是劳动合同关系,所以暑假工被辞退没有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六十九条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