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太原买房条件;
1、认购
买房时需要提前认购,需要在售楼处确定房源-个人购房信息填写-签订定金合同-双方签字确认,盖章-购房人支付定金保存好收据。注意这一步预付的是“定金”而不是“订金”。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界定,通常表示预先支付的放款,不存在违约责任赔偿。
2、签约
买房签约时要带好定金收据、本人证件、私章、户口本、收入证明。流程为在定金合同约定期限内,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双方就合同进行协商-双方签字盖章-购房者支付首付并保存。
3、选择贷款方式
选择贷款方式,商业贷款申请条件较低,使用较为普遍。公积金贷款是国家为居民提供的一种住房保障制度,申请条件相对更复杂。
4、办理贷款
办理贷款,选择贷款银行-确定贷款金额-提供办理贷款需要的资料-签借款合同-房产交易完成后,交易开具他项权利证明-银行收到他项权利证明,贷款划到借款人账户,借款人按月偿还贷款。
5、房屋验收
最后是房屋验收,入住前查看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
【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