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工资一般就是怀孕女职工正常工作时获得的工资。有部分地区则是按职工按一定比例发放的。如果职工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那么用人单位将不再向其另外支付产假工资。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并不能划等号。如果怀孕女职工满足生育保险报销条件,那么在休产假期间将先由公司支付生育津贴给职工,待职工休完产假后且报销完医疗费用后,用人单位就可以向社保局申请生育津贴了。当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工资,用人单位则如数发放,当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工资,那么就由用人单位补足,职工如果领取了生育津贴,那么就意味着用人单位支付了相应的产假工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产假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吗?
产假遇到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国家规定的产假一般是98天,包括产前假15天,一般按自然日来计算,不会因法定节假日而顺延,而是计算在产假的假期之内的,不会额外再增加假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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