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原件被收走
购房合同原件被收走,如果是为了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等手续,则是正常的,开发企业需要自签约之日起的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在备案手续办理完成后,开发企业会通知购房者领取合同。
购房合同签完字后被收走
购房合同签完字后被收走是属于正常的手续,没有任何猫腻,大家不必过于担心。
在签订完购房合同之后,开发商会将购房合同先代为保管,等到购房者的按揭贷款办好,并在房管局进行备案之后,购房合同才会生效。购房者在办好按揭后的一周之内,开发商会通知领取购房合同。
交了首付不给签购房合同怎么办,交了首付不给签购房合同
在交定金时如果约定了签订正式合同的期限,可以要求开发商在约定期限内履行签订合同的义务;如果期限届满开发商仍未签订合同,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由开放商双倍返还定金,并返还首付款;也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签订合同。
如果未约定签订合同的期限,随时可以主张对方签订合同(书面主张),但需给开发商必要的准备时间,期限届满后开发商仍未签订合同,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由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并返还首付款;也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与您签订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购房合同交了钱不给签怎么办
购房者可以买房交钱不签合同,但易产生纠纷争议。购房合同中包括买卖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是购房者维权的依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购房合同不公平怎么办
当事人一方订立购房合同后,发现合同显失公平的,可以协商变更。如果协商不成,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合同。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