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影响不大。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必须在房管局备案,这也是为了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按照正常的程序,签订合同后就可以将合同给你,因为开发商处也有一份合同,房管局也有合同,是不需要你的合同的。你现在存在的风险主要有:
1、一房二卖,
2、开发商项目手续不全,后期无法办理房产证,
3、开发商已将房屋在银行进行抵押,暂时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面临房屋被拍卖的风险。你现在的救济途径主要有:1、向房管局咨询项目的相关情况,确认项目手续是否齐全,并进行举报,2、以收据为依据向法院起诉要求退款;3、自行协商,要求开发商退款或拿到正式合同。因风险太大,建议退房款。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